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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呼唤《国债法》--关于《国债法》立法的若干思考
引用本文:陈丕.市场经济呼唤《国债法》--关于《国债法》立法的若干思考[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4(10):33-36.
作者姓名:陈丕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福建,厦门,361000
摘    要:维护国债市场规范运作的基础是国债的法制建设.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国债市场既符合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利益,也是国债法立法的根本目标.在国债法的立法中,应当以诚信、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建立国债一级自营商制度,并对现有的国债交易制度和监管制度加以调整,完善国债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的内部运作机制和外部监督.

关 键 词:国债  国债一级自营商  国债监管
文章编号:1008-4088(2004)10-0033-04
修稿时间:2004年8月20日

Market Economy Needs National Debt Law:Reflections on the Legislation of National Debt Law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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