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医疗程序司法实务困境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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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迎春,王森.强制医疗程序司法实务困境探析[J].法制与社会,201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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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迎春 王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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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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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2年刑事诉讼法以一章六条形式确立了强制医疗特别程序,由此首次将强制医疗纳入基本法范畴,此举是我国刑事诉讼立法的重大进步,对于促进社会的安定有序具有重要意义。然因法律规定过于原则、配套法律法规不完备等因素,导致强制医疗程序在司法实践运行中面临案件证明标准不明、精神病人证言效力认定模糊、强制医疗决定权归属存在冲突一系列问题,需要在实践应用中进一步予以明确、细化和完善,从而真正实现立法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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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强制医疗 证明标准 立法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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