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挽救、改造”“六字”方针暖人心——一个难改造尖子思想转变的自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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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公安部十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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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叫王明晓,今年二十四岁,原是山东省烟台手表壳厂的工人,现在山东省第一劳动教养管理所五大队五中队接受教养。在烟台市,我是闻名的“酒鬼”,“打架狂”。在七六年至七九年那段日子里,我经常喝得醉熏熏的,到处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光被我打伤的就有十余人。家里对我没有办法,派出所也管不了我,厂里更是见我就犯愁。有一次,母亲批评了我两旬,我上去就把她的手表撸下来摔了个粉碎。父亲气急了,把我绑在长板凳上毒打,我一爬起来,又把家里的锅、碗、瓢、盆和门窗玻璃砸了个“稀巴烂”,连大衣橱也被我用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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