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开展合同见证业务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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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贵林,张国仁.律师开展合同见证业务探讨[J].律师世界,19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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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贵林 张国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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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铁岭市经济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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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见证亦称双方当事人为某种实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为特定的法律行为时,被邀亲见该项法律事实所发生的人。律师作为合同的见证人有其特殊位置。此项业务国外律师开展的比较普遍,我国律师开展这项业务的地位目前尚无法律规定。但是,多年来全国律师根据经济形势的需要也早已积极开办了这一项业务。实践证明,律师见证可以提前介入,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审查,合同条款的签订及正常的履行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减少了不必要的诉讼纠纷,得到了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及广大群众广泛的承认。这也是律师开展合同见证业务得以生存发展的根本原因。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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