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告知义务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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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联众.公证告知义务的意义[J].中国公证,2006(6):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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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联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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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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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证法》第27条第二款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将公证机构的告知义务专列一条是《公证法》的一大特色,也是当事人知情权的体现,不履行告知义务就违反法定程序.告知不仅是公证员作为法律服务人员的义务,也是公证预防纠纷的直接体现,更是公证员维护公证文书的法律效力,避免责任风险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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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告知内容 公证机构 《公证法》 法律服务人员 法律后果 法律意义 公证事项 法定程序 法律效力 告知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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