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M协议中财税措施地区专向性特别规定初探——兼评美国对华反补贴调查的相关案例及我国的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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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杰.SCM协议中财税措施地区专向性特别规定初探——兼评美国对华反补贴调查的相关案例及我国的对策[J].时代法学,2010,8(4):106-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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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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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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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都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金重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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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SCM协议地区专向性标准条款中的财税措施特别规定具有经济合理性,并符合WTO的政治考虑。该特别规定认定“有资格”的地方各级政府所采取的“确定或者改变”在其辖区内“普遍适用”税率的补贴措施不具有SCM协议意义上的专向性。我国应充分利用该特别规定提供的政策空间,深化税制改革,协调地方政府地区补贴与SCM协议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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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政府地区补贴 地区专向性 有资格各级政府 普遍适用 确定或改变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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