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矫正中的“五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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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倪其勇.用好矫正中的“五字法”[J].人民调解,2006(3):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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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倪其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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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管委会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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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区矫正工作,体现了对监外罪犯的一种人性化管理。如何把社区矫正对象管住、管好,使其不再重新犯罪,达到弃恶从善,悔过自新的目的?笔者通过工作实践探索,认为要从以下五个字来把握,即“教、情、理、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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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对象 人性化管理 监外罪犯 重新犯罪 悔过自新 实践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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