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基层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一些失信违法的案件中,常遇见一个普遍又无奈的现象:几乎每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在一开始都不会规规矩矩地接受处罚,而是到处找人说情,穷尽人脉后方才罢休。其实,这种"不找人、不办案"的现象在司法实践中也司空见惯。一些人为什么对法律缺乏足够的敬畏?为什么迷信"找人"而不相信法律?为什么在失信违法或者遇到一些法律纠纷时存有侥幸心理?表面的原因是这些人的诚信意识和法治意识淡薄,深层次的原因则是法治的诚信力不足,有些执法者、司法者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秉法不公,办人情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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