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检察院可以这样指定管辖吗? |
| |
摘 要: | 编辑同志: 有一个在司法实践中会遇到的问题:上级检察院对某一案件经审查后认为由某一下级检察院审查决定更为适宜,但该下级检察院既非犯罪地检察院,也非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人民检察院,那么,上级检察院可否指定该下级检察院审查该案件呢?对此,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刑诉法对案件的审判管辖作了规定,而未对审查管辖作出具体规定。遇到这种情况,应当先由该上级检察院的同级同地人民法院指定与该下级人民检察院同地同级的人民法院管辖该案,再由该上级检察院将案件交由该下级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二种意见认为,遇…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