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案件赔偿问题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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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兆松.存疑案件赔偿问题之我见[J].人民检察,2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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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兆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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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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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存疑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而作撤案、不起诉或宣告无罪的案件。对存疑案件应否赔偿,目前有“否定说”、“折衷说”、“肯定说”三种观点。“肯定说”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体现了“疑案从无”的理性选择,有利于加强对被告人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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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存疑案件 刑事赔偿 归责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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