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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绑架杀人定性浅析
引用本文:由龙涛.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绑架杀人定性浅析[J].人民检察,2001(5).
作者姓名:由龙涛
作者单位: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由于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八种犯罪中,并无绑架罪,这就造成司法实践中对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绑架杀人行为如何定性产生争议,其中既有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有缺陷的原因,也有对罪刑法定原则的僵硬理解和执行的原因。从犯罪构成、罪数形态理论、共同犯罪理论上分析,认定为故意杀人是合乎立法精神的。

关 键 词:犯罪  刑事责任  绑架  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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