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罪原案立案管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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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岳文华,曹忠良,李顺新,郭献民.渎职罪原案立案管辖研究[J].人民检察,2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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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岳文华 曹忠良 李顺新 郭献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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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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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行法律对渎职罪原案的立案管辖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查处渎职罪工作的深入开展,使一些渎职案件不能迅速进入诉讼程序,或不能认定,也造成侦查工作的重复和反复。建议通过立法赋予检察机关对渎职罪原案行使立案管辖权。检察机关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应遵循便利诉讼原则、单位回避原则和接受监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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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渎职罪 原案 案件 立案 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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