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抗诉书应送达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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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春兰.民事抗诉书应送达当事人[J].人民检察,2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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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春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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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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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实行法律监督,要求纠正错误裁判,重新审理案件的法律文书。按抗诉书的内容可以分为刑事抗诉书和民事(行政)抗诉书。我国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原审人民法院应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据此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应将检察机关制作的刑事抗诉书送交当事人。而检察机关制作的民事(行政)抗诉书是否送达当事人,什么时间送达,由哪一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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