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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受教育权实现不充分的思考
引用本文:刘恒志.关于罪犯受教育权实现不充分的思考[J].中国监狱学刊,2003(6):35-39.
作者姓名:刘恒志
作者单位: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保定071000
摘    要:罪犯受教育权的实现具有明显的不充分的特点,其主要原因除罪犯权利的特质决定之外,还有观念方面、立法方面、执法方面等原因。保护罪犯充分实现受教育权利,是保证罪犯改造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依法治监的实现,关系到监狱行刑现代化和监狱法制文明的发展,需找到切实可行的办法。当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强化权利意识、加强和完善罪犯权利立法、建立严格的执法制度、罪犯教育创新。

关 键 词:法治  权利  罪犯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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