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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政务公开
引用本文:李守荣.试论政务公开[J].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5).
作者姓名:李守荣
作者单位: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党校
摘    要:政务公开,即国家行政事务向社会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予行政职权的组织,依法通过向社会公开明示其职责范围、政务内容、政务标准、行政方式、行政程序、行为时限的方式,接受社会监督,以保证公正、合法地实施行政行为的程序性制度。政务公开是无数政治家、思想家的不懈追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待。一政务公开的意义(-)政务公开有利于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行政效率。行政决策,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即国家公务员,下同)针对预定的行政管理工作目标,拟制工作方案,并对方案进行比较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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