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环境法治建设的总体构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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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守秋.关于加强环境法治建设的总体构想[J].新法规月刊,2008(3):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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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守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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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福州大学;湖南大学;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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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重大研究项目“环境法学基本范畴研究”的部分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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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应该注意通过制定环境立法规划,逐步实现中国环境法的生态化,促进环境法向生态法的方向发展,更多地纳入和运用生态系统方法和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在实现环境法生态化的基础上,还应该以历史性转变的要求为指导,将环境保护、珍惜资源的基本国策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观纳入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中,逐步实现对包括宪法、民商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诉讼法律在内的整个法律体系的生态化。应建立健全维护环境法律权威和环境法治权威的司法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法院和检察院在环境司法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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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加强环境法治建设 法律体系生态化 生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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