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实施纯正自然人犯罪刑法处理新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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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少林.单位实施纯正自然人犯罪刑法处理新论[J].新法规月刊,2008(5):5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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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少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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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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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纯正自然人犯罪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不能由单位构成的犯罪。对于单位实施纯正自然人犯罪行为,尽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但学界仍存在很大的争议,归纳起来有依法律规定说、自然犯与法定犯区分说、自然人犯罪说、无罪说等观点。区分单位犯罪中是否包含自然人犯罪标准有二:意志标准和要件标准,即看单位犯罪中是否明显地体现行为人的个人意志,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自然人犯罪的构成要件;单位实施法定犯的,必要时可通过立法完善,完善后可追究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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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纯正自然人犯罪 单位犯罪 意志标准 要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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