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大姐宣讲《婚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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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开明,刘忠.邓大姐宣讲《婚姻法》[J].党史博采,19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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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开明 刘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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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常务副省长
(胡开明),河北省常务副省长(刘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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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50年4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发命令: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50年5月1日公布起实行。原各解放区颁布的有关婚姻问题的一切暂行条例和法令均予废止。 中共察哈尔省委、省政府为了大张旗鼓地宣传贯彻婚姻法,特邀请全国妇联副主席邓颖超,来省会张家口作新婚姻法辅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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