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分开”和股份制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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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泽中.“政企分开”和股份制之我见[J].唯实,19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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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泽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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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研究员、研究生院原经济系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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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民所有制经济体系内部各个层次应有哪些经济职能,如何实现“政企职责分开”?这是一个需要结合实践进行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有一种观点认为,股份制是实现“政企分开”的最有效的企业组织形式或者说重要途径。理由是股份企业同政府的关系是遵纪守法,照章纳税。政府不插手企业内部的事务。这里有两个互相关联的问题需要弄清楚,什么叫“政企分开”,股份制同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的“政企分开”有什么关系?与此相关,股份制同全民所有制经济是什么关系,全民所有制经济是不是离开了股份制,就不能实现“政企分开”了呢?下面,我们围绕着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政企职责分开”同股份制的关系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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