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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公司与TMT贸易有限公司商标权属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摘    要:上诉人(原审被告):广东省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发书,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郭锦凯,广东明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钟国才,广州中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TMT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少明,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静冰,北京市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广东省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轻工业品公司)因与被上诉人TMT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MT公司)商标权属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粤法知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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