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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池州市出台个人律师事务所管理暂行办法
摘    要:日前,安徽省池州市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出台了《池州市个人律师事务所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弥补了安徽省个人律师事务所管理的空白。池州市司法局已根据该办法对申请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订实施3年来,池州市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出现丰富了律师事务所

关 键 词:个人律师事务所  池州市  安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实质性审查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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