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权利 规范执业——谈全国律协《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规则》的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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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伊虹.明确权利 规范执业——谈全国律协《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规则》的制定[J].中国律师,2012(1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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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伊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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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律师》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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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认真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执业权利,规范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执业行为,全国律协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规则》(下称会见规则)。在谈到此次《会见规则》制定的必要性时,全国律协秘书长周院生告诉记者:辩护制度是国家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律师行使辩护权的基础和前提。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了《律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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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在押犯罪嫌疑人 律师行 执业权利 被告人 权利规范 《刑事诉讼法》 执业行为 刑事司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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