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角色偏离及其矫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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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永刚.村干部角色偏离及其矫正[J].理论探索,2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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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永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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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东,威海,264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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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985工程”,负责人陈永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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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应然角色来讲,村干部是村民利益的代表者与维护者,这是由村民自治制度决定的。但是,村民自治实践表明,一些村干部已经偏离了应然角色,扮演着乡镇政府代言人、"营利型经纪人"及派系代言人的角色。矫正村干部角色偏离的措施主要有: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养,提高他们的素质;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对村干部角色的制约作用;充分尊重村民自治权利,严格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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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干部 应然角色 实然角色 偏离 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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