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权新解——访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夏黎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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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东.法律监督权新解——访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夏黎阳[J].中国检察官,2006(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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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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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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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记者:夏副检察长,您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出的首批全国法律政策研究专家,请您首先谈谈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监督权的性质及其特点是什么?夏黎阳:法律监督是我国法律中的一个专门术语,有其特定的含义,专指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即检察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运用法律规定的手段对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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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 四川 法律监督权 硕士生导师 法学院 检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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