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辩护质量实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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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玉都,陆红.中国刑事诉讼辩护质量实证[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2(4):3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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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玉都 陆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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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美国内华达大学拉斯维加斯分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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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被告人有权获得律师援助或者代理(1egalrepresentation)已经成为西方刑事司法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特别是在关国,确保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获得律师辩护被认为是美国宪法修正案第十四规定的正当法律程序(dueprocess)。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司法领域先后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多次重大修改,其中一个重要的修改内容就是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权。本文根据西方与中国对刑事诉讼辩护的相关理论及从中国公开发表的刑事审判中搜集的数据,对三种严重刑事犯罪,故意杀人,抢劫及故意伤害案件中刑事辩护的内容及效果予以论证。研究结果显示,在三类刑事犯罪中,刑事辩护并没有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产生明显的正面效果。相反,有刑事辩护的案件反而更易获得较重的判决结果。本文作者希望未来的研究能进一步探讨刑事辩护内容,法院对刑事辩护是否认可,及刑事辩护可能对案件结果产生的影响等相关内容。文章最后认为独特的社会结构与法律文化可能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国刑事司法改革中的问题,包括刑事诉讼代理中自相矛盾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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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审判 辩护权 刑事辩护 审判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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