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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期间应从哪一天开始计算?
摘    要:编辑同志: 原被告双方为相邻纠纷诉诸法院,一审法院审理后,于2004年6月20日上午定期宣判。被告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拒领判决书,拒签送达回证。审判员告知被告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2004年6月27日,一审法院经办人将判决书、送达回证用挂号信邮寄给被告,被告拒不签收。2004年7月8日(上诉状中所写日期)被告提起上诉。本案的上诉期间应从哪一天开始计算? 段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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