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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他人提供“手淫”服务是否构罪的思考
引用本文:罗平.关于组织他人提供“手淫”服务是否构罪的思考[J].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12,26(1):60-62.
作者姓名:罗平
作者单位: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福建泉州,362021
摘    要:我国《刑法》中,对于组织他人提供手淫服务是否属于组织卖淫罪中的"卖淫"尚无明确规定。对此,笔者认为,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对于组织他人提供手淫服务不属于组织卖淫罪中的"卖淫",不构成组织卖淫罪。

关 键 词:组织卖淫罪  手淫  无罪说  构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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