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四个关系”搞好基层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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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熊有福.处理“四个关系”搞好基层调研[J].人民检察,20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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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有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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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新建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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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调研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院围绕检察业务的开展,着力抓好调研,调研工作连续8年在全市检察机关综合考评中荣获第一,研究室四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多年来,我们注重从调研工作的基础地位入手,正确处理调研的“四个关系”,使我院调研工作在一个较高的层次上良性运行。一、提高调研认识:处理好“磨刀”与“砍柴”的关系调研工作很重要。但是,在一个基层检察院,要使领导和干警普遍认识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在我院,从领导到干警对调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被动到主动、由肤浅到深刻的过程。以前人们普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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