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多媒体举证系统的合理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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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开红,徐俐.试论多媒体举证系统的合理运用[J].人民检察,20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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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开红 徐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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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
(张开红),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徐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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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普及应用,利用多媒体技术在法庭上进行举证已成为检察机关公诉制度改革的一项新举措。合理运用多媒体举证系统既是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信息技术与新的庭审方式的具体结合。一、多媒体举证系统的形成背景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庭审方式,增强了刑事诉讼活动中控辩双方的对抗性,对公诉人的诉讼能力和诉讼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刑事诉讼法将视听资料规定为证据的一种形式,使公诉人将现代高科技技术和设备运用于诉讼活动成为可能。科学技术的发展丰富了信息的记录、表现、存在形式,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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