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法释〔2009〕3号评析
引用本文:魏森.法释〔2009〕3号评析[J].知识产权,2010,20(1):77-81.
作者姓名:魏森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法律系
摘    要:最高人民法院为规范驰名商标保护而制定的相关司法解释(法释2009]3号)未能对《商标法》第十三条作出正确解释。其主要问题在于,对“容易导致混淆”和“误导公众”做不同的解读,擅自引入淡化理论却又把“混淆”和“淡化”混为一谈,对商标淡化的构成条件缺乏明确认识。在《商标法》未修改前,最高人民法院应加强对商标淡化理论的深入研究,以待条件成熟时提出修改建议,而不是擅自将“减弱驰名商标的显著性”作为认定侵权的标准之一。

关 键 词:驰名商标  商标淡化  混淆

A Comment on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2009) No.3
WEI Sen.A Comment on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2009) No.3[J].Intellectual Property,2010,20(1):77-81.
Authors:WEI Sen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