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刑事诉讼法中侦查讯问与沉默权的再修改
引用本文:毕良珍.刑事诉讼法中侦查讯问与沉默权的再修改[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8,23(1):13-17.
作者姓名:毕良珍
作者单位:江苏警官学院治安系,南京,210012
摘    要:侦查讯问制度、确保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严禁刑讯逼供、犯罪嫌疑人沉默权等已成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主要内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必须以保障国家权力的行使,保证诉讼效率与保护人权的统一,实现利益与价值的平衡为指导。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在侦查讯问方面应确立讯问前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严格讯问时限并规定不得夜间讯问,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扩大律师权利,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超期羁押的责任,同时引入沉默权制度,确立默示沉默权。

关 键 词:刑事诉讼法  侦查讯问  沉默权
文章编号:1672-1020(2008)01-0013-05
修稿时间:2007年10月20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