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监督地方立法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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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霄,焦红艳.如何监督地方立法权[J].政府法制,2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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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霄 焦红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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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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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填补空白的地方立法只是地方立法的沧海一粟.依据立法法规定,地方立法的第一要务是"执行性立法",即"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
2009年11月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天津市调整滨海新区行政区域划分,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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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立法法 地方立法 立法权 地方性法规 天津市 行政法规 中央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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