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兼总经理经销所属公司同类产品所获利润归谁 |
| |
引用本文: | 袁海南.董事兼总经理经销所属公司同类产品所获利润归谁[J].民主与法制,2007(6S):60-60. |
| |
作者姓名: | 袁海南 |
| |
摘 要: | 我们是经销热水器的公司,刘某是我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去年冬天,热水器供不应求,刘某便以某电器公司的名义购进了一批热水器,销售后获利18万元。我公司董事会闻讯后,认为刘某身为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不得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获利应归我公司。刘某却认为,该批热水器的买卖,是其以某电器公司的名义购买的,并不违法。我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交出利润吗?
|
关 键 词: | 公司董事会 电器公司 同类产品 总经理 利润 经销 热水器 供不应求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