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授精给错人 夫妻索赔上百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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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饶纯武,邹斌,周美,曲严.人工授精给错人 夫妻索赔上百万[J].民主与法制,2007(3X):5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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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饶纯武 邹斌 周美 曲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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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7月,一对青年夫妇王晖和陈莉在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通过人工授精技术受孕,2006年3月,陈莉产下一男婴。6月,在例行的新生儿体检中,发现男婴血型与夫妻双方不符,经亲子鉴定证实,男婴是陈莉亲生,与王晖无关。经过多次交涉,医院认为责任事实不清,通过电子邮件提出赔偿方案:1.患方养孩子,根据有关标准计算出的费用为三万多元,我院可出到四万元。2.若患方不愿继续抚养孩子,孩子由省四院抚养,则不出上述费用,但可以赔偿给女方怀孕期间费用,生育费用等不超过一万元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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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工授精技术 夫妻双方 期间费用 索赔 河北医科大学 赔偿方案 亲子鉴定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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