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革:以个案推动法制车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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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蒙.吴革:以个案推动法制车轮[J].民主与法制,2007(9S):5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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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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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民主与法制》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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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他参与过2003年孙志刚案件的诉讼,他援助过2004年湖南湘潭女教师黄静致死案、《中国农村调查》名誉权纠纷案.工会主席唐晓东被解雇案以及2005年“6·11”河北定州惨案;2006年,他支持设立了专打公益诉讼的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先后援助过崔英杰刺杀城管案、董坚“爱眼协会”案、李刚状告牙防组案……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主任,他提出了“影响性诉讼”的概念,其涵义就是通过有影响的个案推动法制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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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制进程 个案 《中国农村调查》 车轮 公益诉讼 律师协会 孙志刚案件 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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