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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神病人和醉酒人刑事责任能力的法律适用与完善
引用本文:孙东东.关于精神病人和醉酒人刑事责任能力的法律适用与完善[J].中外法学,1990(5):50-55.
作者姓名:孙东东
摘    要:<正> 我国刑法第15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对有关精神病人和醉酒人刑事责任能力的立法。司

关 键 词:精神活动  危害结果  控制能力  无责任能力  我国刑法  危害行为  刑事责任能力  醉酒人  精神病人  司法精神医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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