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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限定继承制度
引用本文:
张玉敏.论限定继承制度[J].中外法学,1993(2):32-35.
作者姓名:
张玉敏
摘 要:
<正> 限定继承是现代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我国1985年颁布施行的《继承法》也采取了限定继承原则,明确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第33条)。限定继承原则作为概括继承原则的对立物,其立法宗旨是限制继承人清
关 键 词:
继承法
遗产清册
遗产债务
债权人利益
继承遗产
继承制度
限定继承
清偿债务
被继承人
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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