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法律监管与新闻舆论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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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蓝寿荣,任晶惠,吴红芳.论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法律监管与新闻舆论监督[J].律师世界,2002(10):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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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蓝寿荣 任晶惠 吴红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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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蓝寿荣,任晶惠),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吴红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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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证券市场10年经历说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是中国证券立法的有效制度选择。完善的信息披露监管是增加市场透明度,保障投资者利益和建立市场理性与信心的有效制度,是中国证券监管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没有严格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证券市场的秩序信誉将无法维持;如果没有足够有力的制裁,便对违规者没有威慑力量;如果没有足够的法律救济手段,也不足以保障受害的投资者。在这个过程中,新闻舆论监督同样发挥了其作用,有利于保证证券市场的稳健运行。本文对信息披露制度和新闻舆论监督在证券市场发挥作用作初步探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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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威慑力 证券立法 制裁 法律监管 秩序 法律制度 保障 新闻舆论监督 制度选择 维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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