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侵权的确认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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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晖.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侵权的确认程序[J].人民司法,2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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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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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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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的赔偿,也称为司法赔偿。进行司法赔偿的前提是司法行为侵权。而司法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和是否应当赔偿,必须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确认,这就是司法侵权的确认程序。目前,不少审判人员,特别是基层法院的审判人员,把司法赔偿案件的审理和司法侵权的确认程序相混淆。只要一提到司法赔偿,就认为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所设立的赔偿委员会的事,以致对司法侵权的确认工作未很好落实。这一状况,背离了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因此,有加以讨论和明确的必要。一、司法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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