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医疗机构未完全履行告知义务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引用本文:徐斌.医疗机构未完全履行告知义务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J].人民司法,2002(6).
作者姓名:徐斌
作者单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摘    要:患者陈某某至武警部队上海市总队医院施行左眼脂肪瘤摘除术。术后,患者左眼上睑下垂。陈遂为此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医院的诊断及治疗并无不当,患者目前上睑下垂系手术并发症,不属于医疗事故。陈遂以医院治疗有过错、术前未向其告知手术后果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武警医院赔偿人民币25万元(含精神损失费)。一审法院认定武警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无过错,基于医院同意自愿给付陈某某一定的经济补偿,遂在驳回陈某某诉讼请求的同时,准许武警医院给付陈某某人民币3万元。陈某某不服,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判,支持其一审时的请求。二审…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