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审单标准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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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晓力.信用证审单标准问题研究[J].人民司法,2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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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晓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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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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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信用证(LetterofCredit,简写L/C)是国际贸易中最基本和最常用的一种支付手段。它是银行(开证行)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口商)开立的一种有条件的书面付款保证,即开证行保证在收到受益人交付完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的条件下,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履行付款的责任。据国际商会统计,以信用证作为支付手段的,占日常国际贸易的70%以上。199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简称UCP500)第3条规定:“信用证与其可能依据的买卖合同或其它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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