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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客体界说
引用本文:张小虎.犯罪客体界说[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1999(4).
作者姓名:张小虎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博士后
摘    要:一、犯罪客体诸说 对犯罪客体的界说,刑法理论界主要有如下观点: 1、“权利说”。认为,犯罪客体是犯罪所侵害的权利,犯罪是违反别人权利的行为。这一观点由刑事古典学派的重要代表人德国的费尔巴哈首倡。 2、“法律规范论”。认为,犯罪客体就是犯罪行为所侵犯的法律规范。这种法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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