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廉政制度述略 |
| |
引用本文: | 彭安玉.中国古代廉政制度述略[J].法学杂志,1992(2). |
| |
作者姓名: | 彭安玉 |
| |
作者单位: |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
| |
摘 要: | 中国古代政府的腐败最突出地表现为官吏的贪污贿赂.对此,历史上有作为的统治者无不竭力整肃吏治,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反腐倡廉. 1.大力提倡清官廉吏的贤人政治.秦简《为吏之道》反对官吏“居官善取”,要求“廉而无刖”,“精(清)潔(洁)正直”,不得贪图货贝钱财.汉文帝时“贵廉洁,贱贪污”,“坐赃”者“禁锢不得为吏”.中国历代政府都以“清(廉洁)、慎(谨慎)、勤(勤奋)“作为官吏为政的标准.对于为政清廉的官吏,政府常常进行嘉奖.隋文帝将当时在地方上享有清官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