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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局贵州省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
作者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摘    要: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07〕3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局制定的《贵州省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关 键 词:环保  城市  污染  收费  规定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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