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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须减“副”
引用本文:杞人.减“负”须减“副”[J].政工研究动态,2002(16).
作者姓名:杞人
摘    要:近年来,各级政府把减轻农民、企业、学生、居民的负担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通过机构改革、政务公开,减负工作取得了进展。然而,作为减负的决策者们,却常常忽视了领导者自身的成本降低。时下一些政府部门在进行机构改革中,多减‘员’少减“官”,甚至有的单位边减“员”,边增加“官”的现象还在发生,一个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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