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被赋予八项权利 |
| |
引用本文: | 王炽
,朱玉.劳动者被赋予八项权利[J].政工研究动态,2002(14). |
| |
作者姓名: | 王炽 朱玉 |
| |
摘 要: | 5月1日已施行的职业病防治法赋予了劳动者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八项权利。 知情权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构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