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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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惠斌.论所有权[J].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学报,2002,17(1):2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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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惠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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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有权是任意支配之权利,是具体支配权利和抽象支配权利的总和,是全部权利、绝对权利、永久权利的统一,是最完备的权利集合。具体支配权利是改变权利客体的物质形态的权利,抽象支配权利是转移具体支配权利、改变权利关系的权利。所有权存在着自然限制和社会限制,所有者只能在自然限制和社会限制的范围内行使任意支配之权。使用权、经营管理权、用益权等非完备的权利集合只是所有权中的部分权利。“三权说”与“四权说”均在逻辑上难以成立。所有权不是“天赋权利”,而是获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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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所有权 权利 具体支配权利 抽象支配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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