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创新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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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为了全面提高农村牧区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切实发挥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近年来,通辽市紧密结合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基层民主管理和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创新了备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拥护的"532"工作法。"532"工作法规范了嘎查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组织实施程序,促进了苏木乡镇党委政府的职能由"行政命令型"向"服务引导型"转变,从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上破解了农村牧区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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