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权法草案中确立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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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利明.关于物权法草案中确立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J].法学,2005(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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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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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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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结合我国物权法草案,探讨了有关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两种模式,即登记要件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作者比较了两种模式的区别以及特点,认为我国物权法草案采纳了以登记要件为原则,登记对抗为例外的模式,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作者探讨了登记对抗模式中的第三人的范围,以及区分登记的效力与合同的效力的必要性,并对登记对抗的适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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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 登记要件 登记对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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