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抢劫犯罪的新特点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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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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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经济交往日益增多,侵犯财产方面的犯罪特别是抢劫犯罪日趋突出,从福州市法院受理的这类案件看,除案犯多为年龄小、文化程度低的男性无业闲散人员、解教人员、临时工、个体户及农民外,较之以往,还出现一些新的特点: 1.抢劫手段翻新。即:以女色为诱饵进行抢劫;以介绍购买紧俏商品为幌子,将外地旅客骗至预定地点行抢;冒充公安人员进行抢劫,使犯罪活动具有蒙蔽性;勾结个别武警共同作案;蒙面化装行抢等等。除此之外,犯罪分子还选择先进的交通工具如利用汽车、摩托车作案,甚至利用抢夺或盗窃来的枪枝、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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